撞人后逃逸无道德 罚款拘留法不容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17 09: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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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洋县戚氏镇全丰村王某因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后逃逸,被洋县公安局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曰。
2014年12月8曰23时50分许,王某驾驶一辆陕F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洋县城武康路由南向北行至电力局路口时,其车辆前部与同向前方行人洋州镇青年路李某身体碰撞,致李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洋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勘查现场后连夜开展侦破工作,王某迫于各种压力,于12月9曰投案自首,王某因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逐被洋县公案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洋县交警大队 白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