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7-10 14:53:04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县域生物多样性,7月9日,大荔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深入许庄镇集会,将法治宣传的课堂搬到了群众身边,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餐饮一线,掀起了一场守护野生鸟类的集中行动。
集市普法“面对面”
法治声音入民心
清晨的许庄镇集市人头攒动。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画、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赶集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非法猎捕、买卖野生鸟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剖析危害后果,呼吁群众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原来抓一只鸟也可能犯罪,以后可不能干这种糊涂事!”一位赶集的群众感慨道。
餐饮宣传“点对点”
源头防控筑防线
干警深入许庄街道餐饮饭店,向经营者发放《保护野生鸟类告知书》,重点讲解禁止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鸟类的法律规定,并张贴宣传海报,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野生鸟类交易。各餐饮经营者纷纷表示:“我们将积极配合,绝不触碰法律红线。”
此次联合行动,是大荔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通过“宣传+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普及了法律知识,更震慑了潜在违法犯罪行为。今后,大荔法院将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守护大荔共有的“蓝天精灵”和绿水青山。
作者:李沙楠
编辑:侯宜均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