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7 22:51:26 阅读量:
交警支队部署启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
百日行动上下总动员大干100天
全力压降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安全
(赵磊)为了认真开展好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4月27日,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大荔县交警大队召开全市交警系统事故防控工作现场会,部署从4月27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百日整治活动,举全警之力,汇全警之智,打响事故防控攻坚战,集中大干100天,全力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坚决实现“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不发生重大涉警负面舆情”的“三个不发生”的目标。
一、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运用联合约谈、曝光、督办等手段,全力推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源头管理到位,做好“三客一危”、校车、重型货车等六类重点车辆以及B类以上存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等情形的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工作。一是每月通过媒体发布提示等形式,督促提醒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按期检验、审验,多次违法及满分清零;5月3日前,完成对全市82家潜在隐患运输企业的约谈和隐患整改。二是坚持源头路面有效联动,创新查缉技战法,精准打击隐患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部门协作,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严格企业监督管理,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持续加强对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的源头防范。三是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排查2017年以来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路段、伤亡交通事故多发路段,5月10日前书面上报当地安委会及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治理措施。
二、开展路面秩序大整治,最大限度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城市、农村、公路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严把重点关口,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突出事故防控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科学部署勤务。强化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城乡结合部的早晚巡查力度;掌握农村乡镇集会农历日期,根据群众出行规律,加大该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尤其要及时发现、消除重点车辆非法占道或长时间停放高速公路、国省道的路面隐患。二是严查“三超一疲劳”和酒驾、醉驾、毒驾、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提高现场查处率;加快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群众交通安全守法率。三是通过“路巡+网巡”方式,加强对“三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和高速公路无牌无证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强化现场拦截和落地查处,尤其是坚持每日分析夜间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实现动态监管,跟踪管理。
三、开展交安宣传大警示,最大限度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坚持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优势,强化融合互动,切实做好针对性宣传提示和曝光警示。一是每月开展1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和巡回展览,通过“双微”平台、路面诱导屏发送高速公路典型事故案件教训及常识。二是利用交通事故残骸车展等形式,每月深入农村地区至少开展2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每周开展一次重点驾驶人“点对点”警示信息发布。三是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形成强大社会震慑。
四、严格考核督导,最大限度落实事故防控责任。为防止整治活动一阵风、走过场,支队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一是严格考核。支队将百日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年考核,分值为10分,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各大队全年考核成绩。二是严格约谈。对五一和整治活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大队,支队将对大队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要在该大队召开全市事故预防工作现场会。同时,建议市安委会对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安委会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三是严格挂牌督办。对辖区存在的明显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或长期不予治理的大队,支队将提请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隐患不治理坚决不予销号。四是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地方,严格进行事故责任深度调查,不仅严厉追究交警部门内部失职、渎职问题,又依法追究道路运输、道路建设养护、车辆生产、源头装载等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解决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五是严格督导检查。从4月28日开始,支队派出由班子成员带队的专项督导组,对整治活动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和滚动督导,力促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