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8 18:37:27 阅读量:
纪法无缝衔接,构筑反腐合力
2017年以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围绕石泉县反腐败工作大局,通过一系列组合拳,主动与石泉县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系和配合,积极开展线索信息共享和联合办案,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一、落实移送机制,纪法共同发力
我院反贪局认真落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按要求将查办的案件信息互通。今年以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直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情况6人次;移送在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线索4件10人,其次我院反贪局将安康市纪委、石泉县纪委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移送线索共立案侦查2件3人,做到快查快结,切实把纪法衔接优势转化为法律治理效能。
二、加强协作机制,开创互动局面
我院反贪局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院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纪法衔接工作,始终摆在反贪检察业务工作的突出位置,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雷德华亲自负责主抓这项工作,多次与中共石泉县纪委副书记罗天东协调、磋商、研讨反腐败工作事项。反贪局副局长在查办纪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中亲力亲为,冲在办案第一线。纪检、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针对具体的办案重点事项,做到明确人员、任务、责任,双方做到无缝对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提升衔接水平,依法规范办案
纪法两机关充分发挥纪检、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作用,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利用各种办案手段共享办案信息,集中优势资源,联合突破疑难复杂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在查处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的案件过程中,实现优势互补、整体作战,发挥了纪律和法律的联动作用。
四、加强学习培训,迎接改革春天
我院反贪局积极组织检察干警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了解掌握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理念、程序、方式等,抽调1名反贪办案骨干到安康市纪委跟班锻炼,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干警的业务综合素质,不断地去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的需要。
(陕西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