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公安部门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坚实屏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21 13:54:30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李峰 通讯员 屈小宁 周歌) 他携手288位公安民警同心同德、拼搏进取,用坚持不懈的奉献,着力优化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孕育平安社会氛围;他倡导引领全警常态化、实效化、成果化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主动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工作,注重以学生遵守守法、阳光进步作为检验法制教育工作的“标尺”,在全县中、小学生中逐步营造了人人学法、守法的和谐环境;他率先垂范,近几年先后帮扶关怀10多名留守儿童进步成长,从而在全局民警关心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做出“生动样板”;他主动摸索出校园平安工作“四个结合”工作法,过去一年里,先后组织民警开展法制教育1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为全县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县“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打造“品牌”做出重要贡献……他,就是石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工室主任陈长勇。
思想重视,戮力同心推进校园平安建设
“青少年不仅承载着祖国的未来与希望,更寄托着每一个家庭的梦想与明天,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氛围,乃各级政府以及公安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抱着这样的思想认识,近些年来,主管法制、国保等相关工作的公安局副局长、政工室陈长勇,十分重视校园平安建设。他主动作为、积极工作,从夯实全县校园安保体系着手,从着力提升技防质量,到全县中、小学配备综合素能过硬、持证上岗的保安队伍,从对全县精神病患者建档建册,实施全日制管护,到各大重大纠纷的及时妥善排查化解,努力实现校园平安建设无死角、无盲区。2015年,组织对全县520余名校园保安分批次进行了培训,对家住校园周边或经常在校园附近活动的26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重点看护,先后及时妥善各类涉及儿童安全的矛盾纠纷46起,为全面保障校园平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主动作为,校园法制教育扎实有效
针对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居高不下,且石泉县“留守儿童”相对较多的现实情况,陈长勇一再强调,必须把校园法制教育搞活、搞实。“坚决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走过场,要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强化法律素养,自觉做文明守法小公民”,在这一思想理念的引领下,石泉县公安部门在开展校园法制教育活动中注重实效。首先,作为授课民警来说,要进行精心筹备,既注重了解掌握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和规律,更注意跟踪辖区中、小学校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同时,陈长勇局长结合自身多年公安工作实践,总结推广了“四个结合”校园法制教育工作法,做到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与青少年心理特点,与家庭背景等紧密结合。过去一年来,全县中小学校园累计开展法制教育达到180余场次,个别谈话谈心达1300余人次,真正在全县中、小学生当中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敬法的和谐氛围。
无私关爱,辖区留守儿童尽享温情
由于石泉县属于典型的劳务输出重点地区,这也直接导致辖区留守儿童数量较多,而近年来留守儿童由于缺乏更多家庭教育出现的违法犯罪案例较多,对此,陈长勇局长不仅先后扶持10多名留守儿童,既在物质上尽可能解决孩子们的现实困难,同时,也给予孩子们精神上的关心和学习上的指导。在陈长勇局长的示范带领下,石泉县公安局288位民警分别与辖区500余名留守儿童先后结成帮扶对子,广大公安民警不仅经常为孩子们送上学习用品、玩具等,并利用节假日等时机,来到孩子身边,或是为孩子们辅导功课,或是与孩子们一起做游戏,从而让孩子们感受到温情关爱。“陈叔叔,这个学期我的成绩有了很大进步,我还被任命为班干部……”不久前,陈长勇局长收到一位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寄来的信件,看着充满真情的信件,这也更加坚定了他为留守儿童、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服务的决心和信心。
创新举措,夯实青年学子法制素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仅要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成人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同时,更需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的自觉意识。虽然当下宣传平台更加广泛,但是,如何真正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必须摒弃过往那种“你讲我听”的传统模式。对此,一向低调的陈长勇局长可是没少费心思。他提出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争当守法小公民”评选活动,倡议在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我学法,我光荣”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发动刑侦、治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制作了“青少年法律宣传微电影”,通过微电影形式,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变化、具体案件进行呈现,通过活生生的事件,引导青少年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心态轨迹,清醒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以及恶劣后果……通过常态化的校园法制教育,全县中、中学生连续5年实现了“零犯罪”,尤其是全县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成为了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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