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岚皋公安:连续查处2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25 1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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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汪华平 刘沛)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岚皋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辟案件线索,全力维护辖区稳定。近日,该局连续查处2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件,缴获管制刀具一批,依法对涉嫌非法携带销售管制刀具的违法嫌疑人王某、雷某进行治安处罚。
3月22日11时许,该局石门派出所民警在该镇老街巡查时,发现两个操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在街道上摆摊叫卖,摊位一边摆放着日常家用电器,另一边散放着“宝剑、匕首”等10余把刀具,周围有大量群众围观。民警上前检查后将10余把“嫌疑刀具”予以暂扣,并依法将贩卖者传唤至该所进一步审查。
经询问得知,王某涛(男,汉族,28岁,河南省宝丰县人)与李某歌(女,汉族,27岁,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系夫妻关系,由于家中没有固定收入,遂到全国各地贩卖各类常用家用电器为生计,为了招揽生意,二人将一些管制刀具随身携带沿途销售。经查实,王某涛夫妇摊位上共查出管制刀具8把(5把匕首、1把马头刀、2把日本军刀),另外6把所谓的“宝剑”属工艺品。
3月23日15时许,该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对出入城机动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中华牌小轿车后备箱装有一把长度约40公分的疑似管制刀具。民警当场对刀具予以扣押,并将驾驶员雷某依法传唤至城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驾驶员雷某(男,50岁,旬阳县人)2015年做水果生意时,购买了一把刀具用于切水果,之后便将此刀具一直放在车后备箱。经查实雷某携带的刀具确实为管制刀具。
目前,岚皋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王某、雷某进行行政处罚,对管制刀具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