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122交通安全日”现场宣传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08 10:40:59 阅读量:

 

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交警大队组织民警隆重举行了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交警大队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立了宣传点,法制中队具体负责122交通安全日当天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车管所民警现场解答了群众咨询异地车辆检审验业务办理方面的问题;事故中队民警现场向群众讲解交通事故的处理相关程序及快速理赔业务的具体流程。大队领导带领民警在现场为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张贴“请勿与司机闲谈”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 ”“ 文明出行装心间,生命安全有保障”宣传图标260张,利用广场LED大屏幕滚动播放了5段宣传片,在出租车顶LED屏幕滚动播放“122”宣传标语5条296车次,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500余本、宣传单1500余份,制作了7个宣传展板,利用ADC移动短信平台发布公益提示语1500条,现场宣传氛围浓厚,群众反响强烈。
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徐涛在宣传现场作了主题讲话,他指出,“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的确定,旨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努力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122”交通安全日开展宣传活动意义重大,十分必要,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二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要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并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安全;三是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要从自身做起,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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