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 | 一案化解双方结 倾情调解暖民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8 10:00:59 阅读量:

三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精准梳理案情、居中协调化解矛盾,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解决保险公司追偿诉求与当事人车辆维修费用抵扣问题,实现一案了结、双向清零、当庭履约,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据悉,该案源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承保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车辆维修损失,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向事故责任方提起追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除追偿款项争议外,当事人尚有未结算的车辆维修费用,若简单就案判案,易引发后续次生诉讼,增加群众维权成本。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承办法官摒弃机械办案思维,耐心梳理双方款项明细,厘清权责边界。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保险人代位求偿的法律规定,引导其正视自身责任;另一方面积极沟通保险公司,统筹核算双方款项,推动维修费与追偿款合理抵扣。

经多轮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本案中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诉求、当事人的修车费用争议全部妥善解决,款项相互抵扣后,当事人当庭一次性支付剩余案件款项,双方债权债务彻底结清,无任何后续争议。

此次调解既依法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正当财产权益,高效化解关联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调解优先、源头化解,全力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解决,不断提升司法效能与服务温度,以高效优质司法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王 丹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