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25 10:46:12 阅读量:
8月20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引镇人民法庭庭长王爱茹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促成一起标的额高达15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该案的成功调解,是长安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生动实践。
案件详情
原告某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单位就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涉工程竣工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18878247.47元,剩余款项15012501.69元至今未付。
案件受理后,王爱茹法官迅速梳理案情,注意到此案双方的特殊情况:原告企业承受着巨额工程款长期拖欠带来的巨大经营压力,而被告作为债务履行方,资金支付流程严格,一次性付清存在实际困难。
秉承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王爱茹法官并未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深入了解双方的核心诉求与实际困难,在准确把握争议焦点的基础上,确立了“调解优先、力争双赢”的工作思路。
庭审前,王爱茹法官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各方诉求,细致梳理账目明细,厘清法律责任。调解过程中,王爱茹法官则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引导原告考虑被告的债务履行现实情况;同时向被告严肃释明依法履约的责任以及拖欠款项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
经过“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在王爱茹法官的专业引导与调解下,双方最终互谅互让,打破了僵局,达成了切实可行的分期履行调解协议。
该起大标的额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漫长诉讼程序或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也给予了被告缓冲时间,缓解了其资金压力,还有助于双方今后继续合作,实现了双赢。
长安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和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力求快速、高效、平和地解决纠纷,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林升春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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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