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25 10:41:08 阅读量:
近日,蓝田法院驻县综治中心调解员化解了一起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长达五年的离婚案,并督促双方在领取调解书时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王某和张某结婚后,因生意亏损和生活琐事逐渐产生矛盾,致夫妻感情不和。2020年起,王某回到江苏老家生活,张某留在蓝田,两人开始分居生活至今,互相不再联系,婚姻实际已名存实亡。今年,王某、张某二人准备协议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等事项上二人意见分歧较大,商量多次都不欢而散。无奈之际,王某向蓝田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法院立案后征询了当事人意见,双方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案件很快就交到了蓝田法院驻县综治中心特邀调解员孙锁信手里。
考虑到王某身处外地不便线下处理离婚事宜,老孙遂组织王某、张某及双方的代理律师借助互联网平台先行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查明了案件相关事实,明确了王某、张某争议的焦点,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调解中,就王某婚前购买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商品房的分割、车辆的处置、张某因身体患病离婚后经济补偿等方面,老孙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王某、张某多次进行沟通、协商,将法、理、情巧妙地融入调解,并将《吕氏乡约》中蕴含的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契合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贯穿全过程……一番工作下来,王某、张某对老孙的工作无不心服口服,双方痛快地达成调解协议:房屋、车辆归王某,王某一次性给付张某财产折价款、经济补偿金共计13万元。
8月20日,是双方领取调解书的日子。当日,王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张某转款13万元,张某也通过王某的代理律师交还了房屋钥匙两把。一场持续近五年的离婚纠纷,在蓝田法院驻县综治中心调解团队的数日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当事人也得以走向新的生活。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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