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20 17:26:58 阅读量:
近日,岚皋司法局石门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供水站管护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案件回溯至1998年,当事人魏某受镇村口头委托,负责管护横溪供水站,自2001年起,按上级部门指导定价收取水费,自负盈亏。然而,按照现行政策要求,2023年起横溪供水站由岚皋县村镇供水有限公司接收进行统一管理。由于魏某年过60岁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更换。在交接过渡期间,双方就管护工资结算、水站财产归属及人员后续管护责任等遗留问题多次协商无果,矛盾不断升级。
石门司法所获悉情况后,主动联系涉事双方,并联合镇级相关站所开展调查,细致梳理矛盾争议焦点。经多次走访核实,司法所于6月10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相互指责,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工作人员随即调整策略,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和法律政策解释。经过耐心沟通,双方逐渐放下成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事后,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司法所高效专业的服务予以高度评价。
下一步,石门司法所将持续深化“只进一扇门,只见一个人”的服务理念,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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