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5-06 17:30:08 阅读量:
4月28日,安康某建筑公司在收到全部合同尾款后将一面锦旗送至安康汉滨法院五里法庭,对承办法官公正、高效执法表示感谢。
2022年,原告公司承接被告公司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被告拖欠尾款至今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核实情况,在确定基本事实后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及违约责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虽口头承诺付款但迟迟未给付,承办法官明确告知其拒不出庭或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向双方送达了开庭传票。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督促及耐心释法,被告慑于司法权威,主动支付全部欠款,双方达成调解后原告申请撤诉,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该案中,五里法庭通过“调解+威慑”双轨并行的方式,释法明理和警示提醒相结合,引导被告企业选择诚信履约,避免因司法失信记录影响企业发展,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警示企业恪守契约精神,体现了法治对市场行为的规范作用。
作者:牛威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