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汉阴县蒲溪镇某村民张某在蒲溪镇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当时付款1000元,欠款2100元,双方约定两个月之后还清欠款。但是,时间过去近10个月,张某依然无力偿还欠款,后悔当时冲动购车,并且对这台电动车有诸多不满。
车行老板多次催要欠款无果后,无奈之下,便在为张某的电动车保养电瓶之时,再次索要欠款,并告知张某,再不还钱便不给电动车安装电瓶。双方协商无果后,李某选择向民警求助。
民警在了解事情经过之后,特别是张某身体的特殊情况之后,便积极向车行老板和张某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电动车归还给车行,双方债务一笔勾销,电动车上的棚子由张某自行带回家,双方再无经济纠纷。
无债一身轻,张某解除了一身债务,车行老板也消掉了一笔烂账。张某和车行老板对民警认真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蒲溪派出所将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作者:陈玲玲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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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